中心管理制度
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

来源: 时间:2021-07-14 点击量:

 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,保护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,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(校设[2016] 8号)规定,结合我院实验室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预案。

第一条 坚持“以人为本,安全第一”,始终把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,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,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。

第二条 实验室成员及其他人员发现事故时,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,迅速、准确地上报,同时开展安全自救。发生一般事故时,实验室报学院,学院报本单位主管领导、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。发生重大事故时,实验室还应立即拨打110、119、120等报警、急救电话求救。

第三条 发生火灾时,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。如火势较小,应迅速组织扑灭,防止事态扩展;如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,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,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。

第四条 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时,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并报警,组织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。

第五条 发生触电事故时,应采取积极措施,安全切断电源,使伤员远离电源。若来不及切断电源,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,在未切断电源之前,切不可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直接接触触电者,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开电线。

第六条 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。凡在事故救援中,有失职、渎职行为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,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
医药卫生管理学院

二〇二一年九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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